星期天(08年8月24日) 我參加了好戲量於旺角舉行的論壇,從2點半留到5點50分,不敢說全程奉陪,但總算有機會發表幾句自己的意見。 回想楊秉基先生(好戲量總監)在論壇中採用的策略及有人在事後撰文的錯漏,不得不斗膽提出從我個人視角的幾點看法。
首先必須指出,很多人已經先入為主地認定當天參與論壇的網民是一群無視藝術發展空間,只知道大喊口號踢走好戲量的暴民。
事實呢? 網民高喊的口號是"好戲量檢討!" 當天的討論中雖然有少數網民始終堅持欲除好戲量而後快的黑白二分邏輯。但隨著論壇的推進,在場人士的共識(包括大部分黑衣網民)都同意街頭藝術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要求好戲量檢討表演規模及方式。事後,連"踢走好戲量"的facebook group的宗旨都已經修改,得以更好地反映成員的訴求:"本群組不涉及對好戲量表演內容的喜或惡。我們絕對尊重好戲量的表演自由和言論自由,對好戲量的表演內容不予評論,只要求好戲量同樣尊重他人的表演,漫步和瀏灠空間。公共空間屬於市民大眾,不屬於官方,個人或任何組織。在要求別人尊重自已的空間之餘,同樣亦應尊重其他公眾的空間,不應以任何方式間接造成強迫他人觀賞或參與有關節目的效果。"
反觀好戲量及部分論壇參與者,論壇中經常採用迴避問題,避重就輕,稻草人攻擊等詭辯方法應對異見聲音,而事後的某篇文章也未能反映全部事實,變相助紂為虐。在下認為有必要展示從我的角度看到的,好戲量採用的策略和該文的疏漏之處:
第一,塑造受害者形象。
好戲量舉辦論壇卻不準備大聲公,他們的理由是怕犯法。結果很自然,兩邊鬥大聲。又因為網民聽不清楚楊生在說什麼只能越擠越近,鏡頭看去,絕對是一群黑衣暴民在圍攻身穿寫著"我愛民主"白衣的楊秉基。而討論氣氛也因為大家被逼互相喊叫而異常緊張,想想看,50餘人在旺角街頭舉行論壇而只能靠最原始的怒吼說話,如何有效溝通?
而隨後有網民建議大家圍圈坐下,加上民間人權陣線借出大聲公才令討論氣氛轉趨理性。諷刺的是,即使我們在使用大聲公討論的過程中不斷有警察巡經,我們卻沒有受到任何干涉。這不禁令我懷疑,一個在街頭表演了五年的劇團究竟是低估了一個論壇對擴音設備的需要,及高估了執法當局對擴音設備的敏感度,還是刻意希望製造一個容易產生衝突的環境呢?
上面的指控你可以叫我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麼,你如何解釋楊秉基多次刻意引導網民講出"踢走好戲量"的口號?
他使用具暗示性的問句"你地係咪想踢好戲量出旺角?"很容易地,有人和應"踢走好戲量!"。
但有思維清晰的網民馬上追問"我地係要踢走好戲量定係要好戲量檢討?"而更多人回應"要檢討!"
同樣的問題,於我在場期間楊秉基最少問了三次,而每次都有人糾正說網民要求好戲量檢討而非趕盡殺絕。
他是否在試圖扮演一個被逼害的角色?我自己的答案很清楚,閣下請自行判斷。
第二,轉移視線,混淆視聽
當日論壇中,最令人氣結的,便是這一條。
有發言者指出,接受好戲量在街頭表演,尊重藝術的多元化,只要求他們做到縮小演出佔地及停止騷擾女途人。楊秉基的回應則指出行人專用區並非只能用來走路或者由商販,霓虹燈及大型招牌霸佔,像他們這樣的劇團努力生存,提出"西九文化藝術街",為的就是讓市民有機會反思街道的用途是否只有一種,好戲量通過自己的努力,開拓藝術表現形式的新可能性,這對香港市民的文化水準的提高有深刻影響。
而其他論壇參與者(例如保衛天星碼頭的發起者吳教授)也紛紛指出,香港人從來都習慣於接受目前的一套,而這個習慣是否合理則甚少過問。對於財團,政府打壓藝術團體,壓縮公共空間的活動種類,不少香港人視若無睹,甚至助紂為虐,這最終會損害自己的空間使用權。吳教授也舉出例子說"我看到你穿藍色衣服,我覺得不好看,是不是就可以叫你不准穿呢?"
好,說得非常好!道理清晰,要求合理,很明顯,網民在無理打壓藝術團體!
真的嗎?
我請大家注意這個名詞:"稻草人攻擊"。這是一種詭辯技巧,使用者會將對方的話語稍加改變,然後去駁斥這個改變後的話語,從而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在我看來,從楊秉基及一些參與者的口中,網民的訴求就正正被扭曲成不合理的要求而被打翻在地。
請留意我們的訴求,我們要求好戲量滾出旺角嗎?不!大多數在場者的共識是不!
我們認為行人路只適合從事商業活動和供行人走路嗎?不!對於好戲量旁邊的賣唱者,帶狗伯伯甚至中央深惡痛絕的法輪功,我們都支持他們繼續活動!
那麼,如果我們並不支持行人路使用方法單一化,支持不同種類的活動可以出現在街頭,只是對於好戲量(對!我們沒有人指責其他街頭藝術家阻街!)引致的人行道阻塞問題及好戲量騷擾女性問題發聲,這樣算不算是打壓藝術? 藝術不但看其背後理念,同樣要看怎樣付諸實行。以藝術為名,是否就可以無視其他街道使用者享有順利通過行人區域的權利?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第三:時序錯亂,忽略語境
作者Ger Choi在論壇後發表文章,指出
"黑衣網民先找來女途人作證,指控好戲量的《誠徵好朋友》戲目曾經強迫女途人加入演出。楊秉基先和該名女途人道歉。。。並透過一連串問題表示當時有可能因為演員誤會女途人願意參與所以才推她出去演出。"
表面看來似乎沒有問題,但女途人出來作證的時段其實是論壇中段,人群席地而坐的時候。而楊秉基在之前矢口否認曾經強拉任何女途人加入演出,並且反唇相譏說"如果有的話,那個女孩肯定報警了!"這種說法直到該位女途人挺身而出才不攻自破。
楊秉基雖然立即道歉,但有趣的是,他並沒有隨即提出建議改善這個情況。反而追問一連串問題,例如
"你被拉扯之前在做甚麼""你為什麼沒有大聲表示不情愿?""你的朋友為什麼不幫你?"等等,意圖轉移視線。直到圍觀的群眾爆發出不滿的聲音他才作罷,表示願意檢討。
另外一個例子,Ger choi提到
"楊秉基提意網民也可以對好戲量的演出位置提出意見,討論結束後可以即時表演,讓大家一起參與改動 但有黑衣網民則認為好戲量反要求大家提出改善意見是迴避問題和不負責,「無理由要我幫你諗埋點改」。"
這次,時序正確,卻同樣忽略了語境。
當時不少發言者對好戲量及其支持者不斷顧左右而言他,始終避免談及如何改善阻塞行人問題感到不滿,多番要求其正面回答。楊秉基於是以極具挑釁性的態度表示網民大可以告訴他應該怎樣改變演出位置,"睇下到時點?"正是這種態度引起了部份發言者不滿,才指斥他"無理由要我幫你諗埋點改"。
可惜,文字上又怎能重演當事人當時的態度語調?
結語
綜觀整個論壇,好戲量及某些支持者的反應,不敢恭維。但我們同時不應忘記,畢竟好戲量肯自行舉辦這個論壇,已經打開了支持和反對者的溝通橋樑。部份網民的素質也有可非議之處,例如從頭到尾只知道狂鬧,甚至患上語癌,連完整的語句也不能表達。
如果兩方各自讓一步,好戲量肯從善如流,網民也給予必要的肯定,則雙贏之局可期,藝術幸甚,旺角幸甚!
首先必須指出,很多人已經先入為主地認定當天參與論壇的網民是一群無視藝術發展空間,只知道大喊口號踢走好戲量的暴民。
事實呢? 網民高喊的口號是"好戲量檢討!" 當天的討論中雖然有少數網民始終堅持欲除好戲量而後快的黑白二分邏輯。但隨著論壇的推進,在場人士的共識(包括大部分黑衣網民)都同意街頭藝術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要求好戲量檢討表演規模及方式。事後,連"踢走好戲量"的facebook group的宗旨都已經修改,得以更好地反映成員的訴求:"本群組不涉及對好戲量表演內容的喜或惡。我們絕對尊重好戲量的表演自由和言論自由,對好戲量的表演內容不予評論,只要求好戲量同樣尊重他人的表演,漫步和瀏灠空間。公共空間屬於市民大眾,不屬於官方,個人或任何組織。在要求別人尊重自已的空間之餘,同樣亦應尊重其他公眾的空間,不應以任何方式間接造成強迫他人觀賞或參與有關節目的效果。"
反觀好戲量及部分論壇參與者,論壇中經常採用迴避問題,避重就輕,稻草人攻擊等詭辯方法應對異見聲音,而事後的某篇文章也未能反映全部事實,變相助紂為虐。在下認為有必要展示從我的角度看到的,好戲量採用的策略和該文的疏漏之處:
第一,塑造受害者形象。
好戲量舉辦論壇卻不準備大聲公,他們的理由是怕犯法。結果很自然,兩邊鬥大聲。又因為網民聽不清楚楊生在說什麼只能越擠越近,鏡頭看去,絕對是一群黑衣暴民在圍攻身穿寫著"我愛民主"白衣的楊秉基。而討論氣氛也因為大家被逼互相喊叫而異常緊張,想想看,50餘人在旺角街頭舉行論壇而只能靠最原始的怒吼說話,如何有效溝通?
而隨後有網民建議大家圍圈坐下,加上民間人權陣線借出大聲公才令討論氣氛轉趨理性。諷刺的是,即使我們在使用大聲公討論的過程中不斷有警察巡經,我們卻沒有受到任何干涉。這不禁令我懷疑,一個在街頭表演了五年的劇團究竟是低估了一個論壇對擴音設備的需要,及高估了執法當局對擴音設備的敏感度,還是刻意希望製造一個容易產生衝突的環境呢?
上面的指控你可以叫我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麼,你如何解釋楊秉基多次刻意引導網民講出"踢走好戲量"的口號?
他使用具暗示性的問句"你地係咪想踢好戲量出旺角?"很容易地,有人和應"踢走好戲量!"。
但有思維清晰的網民馬上追問"我地係要踢走好戲量定係要好戲量檢討?"而更多人回應"要檢討!"
同樣的問題,於我在場期間楊秉基最少問了三次,而每次都有人糾正說網民要求好戲量檢討而非趕盡殺絕。
他是否在試圖扮演一個被逼害的角色?我自己的答案很清楚,閣下請自行判斷。
第二,轉移視線,混淆視聽
當日論壇中,最令人氣結的,便是這一條。
有發言者指出,接受好戲量在街頭表演,尊重藝術的多元化,只要求他們做到縮小演出佔地及停止騷擾女途人。楊秉基的回應則指出行人專用區並非只能用來走路或者由商販,霓虹燈及大型招牌霸佔,像他們這樣的劇團努力生存,提出"西九文化藝術街",為的就是讓市民有機會反思街道的用途是否只有一種,好戲量通過自己的努力,開拓藝術表現形式的新可能性,這對香港市民的文化水準的提高有深刻影響。
而其他論壇參與者(例如保衛天星碼頭的發起者吳教授)也紛紛指出,香港人從來都習慣於接受目前的一套,而這個習慣是否合理則甚少過問。對於財團,政府打壓藝術團體,壓縮公共空間的活動種類,不少香港人視若無睹,甚至助紂為虐,這最終會損害自己的空間使用權。吳教授也舉出例子說"我看到你穿藍色衣服,我覺得不好看,是不是就可以叫你不准穿呢?"
好,說得非常好!道理清晰,要求合理,很明顯,網民在無理打壓藝術團體!
真的嗎?
我請大家注意這個名詞:"稻草人攻擊"。這是一種詭辯技巧,使用者會將對方的話語稍加改變,然後去駁斥這個改變後的話語,從而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在我看來,從楊秉基及一些參與者的口中,網民的訴求就正正被扭曲成不合理的要求而被打翻在地。
請留意我們的訴求,我們要求好戲量滾出旺角嗎?不!大多數在場者的共識是不!
我們認為行人路只適合從事商業活動和供行人走路嗎?不!對於好戲量旁邊的賣唱者,帶狗伯伯甚至中央深惡痛絕的法輪功,我們都支持他們繼續活動!
那麼,如果我們並不支持行人路使用方法單一化,支持不同種類的活動可以出現在街頭,只是對於好戲量(對!我們沒有人指責其他街頭藝術家阻街!)引致的人行道阻塞問題及好戲量騷擾女性問題發聲,這樣算不算是打壓藝術? 藝術不但看其背後理念,同樣要看怎樣付諸實行。以藝術為名,是否就可以無視其他街道使用者享有順利通過行人區域的權利?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第三:時序錯亂,忽略語境
作者Ger Choi在論壇後發表文章,指出
"黑衣網民先找來女途人作證,指控好戲量的《誠徵好朋友》戲目曾經強迫女途人加入演出。楊秉基先和該名女途人道歉。。。並透過一連串問題表示當時有可能因為演員誤會女途人願意參與所以才推她出去演出。"
表面看來似乎沒有問題,但女途人出來作證的時段其實是論壇中段,人群席地而坐的時候。而楊秉基在之前矢口否認曾經強拉任何女途人加入演出,並且反唇相譏說"如果有的話,那個女孩肯定報警了!"這種說法直到該位女途人挺身而出才不攻自破。
楊秉基雖然立即道歉,但有趣的是,他並沒有隨即提出建議改善這個情況。反而追問一連串問題,例如
"你被拉扯之前在做甚麼""你為什麼沒有大聲表示不情愿?""你的朋友為什麼不幫你?"等等,意圖轉移視線。直到圍觀的群眾爆發出不滿的聲音他才作罷,表示願意檢討。
另外一個例子,Ger choi提到
"楊秉基提意網民也可以對好戲量的演出位置提出意見,討論結束後可以即時表演,讓大家一起參與改動 但有黑衣網民則認為好戲量反要求大家提出改善意見是迴避問題和不負責,「無理由要我幫你諗埋點改」。"
這次,時序正確,卻同樣忽略了語境。
當時不少發言者對好戲量及其支持者不斷顧左右而言他,始終避免談及如何改善阻塞行人問題感到不滿,多番要求其正面回答。楊秉基於是以極具挑釁性的態度表示網民大可以告訴他應該怎樣改變演出位置,"睇下到時點?"正是這種態度引起了部份發言者不滿,才指斥他"無理由要我幫你諗埋點改"。
可惜,文字上又怎能重演當事人當時的態度語調?
結語
綜觀整個論壇,好戲量及某些支持者的反應,不敢恭維。但我們同時不應忘記,畢竟好戲量肯自行舉辦這個論壇,已經打開了支持和反對者的溝通橋樑。部份網民的素質也有可非議之處,例如從頭到尾只知道狂鬧,甚至患上語癌,連完整的語句也不能表達。
如果兩方各自讓一步,好戲量肯從善如流,網民也給予必要的肯定,則雙贏之局可期,藝術幸甚,旺角幸甚!
1 則留言:
It's a really good essay with strong arguments! I hope more people can understand your standpoint. Have you posted it in the Facebook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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